百年清华百年鞍钢,法务人才百炼成钢——鞍钢集团法务人才培训班(第一期)结业

2016年12月13日,鞍钢集团法务人才培训班(第一期)结业答辩暨结业典礼在清华大学举行。41名学员历经为期7个月、960学时的学习,顺利通过答辩。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处处长邓丽曼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高策理,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,鞍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计岩等出席。活动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培训中心项目主任李璇主持。

在答辩环节中,全体学员分为六组,围绕“鞍钢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的问题研究浅析”、“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”、“基于依法治企理念下的钢铁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初探”、“国内企业海外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控”、“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”、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控实务探讨”等论文主题,依次答辩。小组论文内容展示结束后,由专家评委进行提问和点评。全体评委对六组论文的写作和答辩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
邓丽曼全程参加了结业答辩和结业典礼。她表示:清华大学肩负“教育服务社会”重任,每年面授人次达10万余人。通过此次培训班,她深切感受到鞍钢集团领导的立足高远、远见卓识,以及所体现出的“共和国钢铁工业长子”的气度与胸怀。

高策理剖析并强调了“终生学习”的核心要义,激励学员们从新的起点出发,做到学以致用。他介绍,清华大学向着更创新、更国际、更人文的目标迈进,大力培育创新人才,持续提升办学质量。学院将积极响应学校号召,紧跟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步伐。

肖福泉指出,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鞍钢集团在推动“法治央企”建设的进程中做出了持续而卓越的努力。他寄语学员们,要从“术、道、势”三个层面精准定位企业法务人才。

计岩向全体学员顺利完成学业表示祝贺,并对为该班给予重要支持的国资委相关部门和领导、兄弟企业法务同仁、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专家教授表示诚挚的感谢,同时对学员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出了几点期望。

鞍钢集团法务人才培训班(第一期)的学员中,33名来自鞍山区域,8名来自攀钢区域,88%没有法务工作经验,90%没有法学背景。为此,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培训中心经过深入调研、反复沟通,为该班量身定制了详细的教学计划,在教授、专家们的悉心指导和学员们的积极努力下,该班张博森、焦世禄、朱赫通过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,前两人更是取得了400分以上的好成绩。

“共和国钢铁产业长子”——鞍钢集团携手百年清华,培训法务人才,为集团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,彰显了集团的卓越风范以及“敢为天下先”的决心与勇气。集团转型与突破之战如箭在弦,法务人才队伍建设堪称转型力作。在当前雪上加霜的钢铁“寒冬”中,能有如此恢弘之大手笔、立足长远之大胸怀,“风物长宜放眼量”,是新时期“创新、求实、拼争、奉献”的鞍钢精神核心内涵的最佳注脚。

国资委提出“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”,经济增速放缓、结构调整加速、发展动力转换形成的压力和挑战,对中央企业依法治企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一方面,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、紧迫性更加凸显。另一方面,法治工作服务保障企业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的任务更加繁重。要贯彻落实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发展新理念,中央企业必须走更高质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可持续的发展道路。这就需要企业法治工作通过推动完善法人治理、创新体制机制、提升价值创造能力,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、厚植发展优势,筑牢持续健康发展、打造百年老店的法治根基。

作为专门面向全国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专业培训中心,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培训中心依托百年清华的优质教育资源,立足自身30余年来在继续教育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,面向政法系统在职人员的队伍建设,面向企事业单位法律类专业人才的培养,面向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干部的素能提升,提供专门化、专业化、专家化的定制化培训服务,助力建设“法治央企”。中心成立10年来,共完成530期、28360课时、32390人次的法律人才培训班的教学组织工作。

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导张建伟,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司法培训中心主任李德泉,鞍钢集团法务部部长刘晓晖,鞍钢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副处长孙晓胜,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会长刘新权,五矿集团法务部部长尤勇共同出席了此次结业答辩及结业典礼。